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2号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发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有以下问题,1.采购活动记录不完整2.采购合同未及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河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本机关。未反馈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