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会计管理
请参加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财政金融局会计科(304室)领取。 领取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91-663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