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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济源市民生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5〕38号)
字体[ ] 日 期:2015-07-14 来 源:济源之窗   作者:【视力保护色:          】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济源市民生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济源市民生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为持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迫切愿望和财政保障能力,2015年继续实施民生十件实事。

  一、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新建下冶、王屋等乡道、村道160公里,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护机制;完成温邵线罡头至李八庄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南二环段;完成S243郭木线市区至坡头段一级公路。(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解决山区丘陵群众饮水困难。完成南岭区饮水工程,解决轵城、坡头、承留、思礼和下冶5个镇33个行政村的饮水问题;实施天坛山供水管网栗园至反头岭延伸工程,解决北岸新区区域及方山村、桐树岭村、桥沟村、大峪镇区饮水问题。(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三、加强游园改造提升。加大投入力度,丰富居民文化休闲生活。实施古轵生态苑一期工程,完成沁园路西侧景观绿化等。(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新建改造供热管道8.6公里,新增供热面积88万平方米、供热覆盖能力6600户,惠及群众约2.4万人,城区供热普及率达到63%。(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扩大城镇就业。新增城镇就业人口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个,打造省级特色创业孵化园1个。(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济东新区学校建设。开工建设济东新区市直实验小学(东湖小学)项目,启动实验幼儿园济东分园、济水一中济东校区规划设计工作。(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七、改善医疗服务设施条件。确保妇女儿童医院年内建成投用,新建20所高标准村卫生室,启动市人民医院配套建设项目。(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体系,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机制,改造亚鑫小区、铁路小区、龙源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2个,示范街2条,示范单位50家;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竣工投入。(主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加强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50平方公里污水主管网全覆盖,完成盘溪河、湨河、蟒河、苇泉河两侧截污管网建设。(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2015年济源市落实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附 件

  2015年济源市落实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定2015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市落实工作方案。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重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项目实施,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残联)

  3.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经营资金不足困难。(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提高20元,从2014年7月1日起计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再提高10%。(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每年4320元提高到4560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每年2760元提高到3000元。(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3.实行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在继续对农村扶助对象发放补助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每人每月补助80元;落实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城乡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采用购买服务、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设施建设。(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5.大力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多方协作、资源共享,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新增发行使用社会保障卡12.3万张。(主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争取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28套,基本建成2610套。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00套,改造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528套。(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力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0户。(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提高城乡教育水平

  1.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继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生每年30元冬季取暖费;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主办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2.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和改造中小学食堂13所,建设运动场3个,购置课桌凳3000套和学生用床1000套。(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3.制定我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实施济源六中、实验中学、宣化学校等改扩建项目。(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4.扎实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示范园3所,在公办园(含小学附设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达80%。(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5.完成省定特岗教师招聘任务,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五、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确保2015年由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6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调整完善35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减轻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继续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我市因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进行救助。(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确保妇女儿童医院年内建成投用,新建20所高标准村卫生室,启动市人民医院配套建设项目,逐步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按照免疫接种程序为0—6岁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达到95%以上,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7.对108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主办单位:市残联)

  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继续做好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全年组织“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不少于200场次。(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继续实行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实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学技术协会、体育局)

  3.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继续对每个行政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等进行补助。(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七、促进农民增收脱贫

  1.继续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完成26户102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和5个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实现1500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主办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完成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3个,重点支持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移民群众安稳致富。(主办单位:市移民安置局)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轵城、坡头等5个镇33个行政村、1.2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2.深入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60公里,危桥改造240延米。(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开展农村居民用电“低电压”专项治理,解决1500户农村居民“低电压”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电网供电质量。(主办单位:市供电公司)

  4.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建设完成市瑞星牧业沼气工程。(主办单位:市农牧局)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实施蓝天工程,完成国电豫源1#机组除尘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80%以上,新城区主干道路机械清扫化率达到80%以上,扎实开展秸秆焚烧整治工作。(主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农牧局)

  2.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00吨。建成12座农村垃圾中转站,启动建设中小型垃圾转运站1个,确保满足镇办、集聚区生活垃圾的倾倒需求。(主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体化办公室)

  3.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推进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环城路外20%以上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完成7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主办单位:市一体化办公室、环境保护局)

  4.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大力整治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风险隐患,着力保障环境安全;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规范饮用水源地周边项目建设和居民生活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主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十、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

  1.扎实开展“济源市视频监控建设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全市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0%、联网率达到80%;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不落实评估制度造成重大不稳定问题或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查究。(主办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监督性抽验不少于200批次,药品抽验不少于300批次;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立12315消费维权投诉指挥中心,逐步在全市各镇(街道)、产业集聚(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服务站、点。(主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3.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0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700人次,高质量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主办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