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源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来 源:财政金融局
济源市十四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十九
关于济源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7日在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济源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大战大考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特别是疫情的严重冲击,“六稳”“六保”使命艰巨,在示范区党工委、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牢牢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质增效,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4亿元,增长2.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3.6亿元,收入合计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亿元,增长4.9%,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上级等10.7亿元,支出合计9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亿元,增长1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及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41.1亿元,收入合计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亿元,增长9.6%,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上级、补助下级等14.2亿元,支出合计7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
全市税收收入4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6.2%,其中:增值税21.5亿元,企业所得税6.6亿元,个人所得税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2.9亿元,其他各项税收9.6亿元。非税收入1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
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等领域发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亿元,下降18.6%,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其中,土地出让总价款11.9亿元,扣除上缴中央、省级收入和计提的专项资金后,全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等1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亿元,增长64.7%,完成调整预算的98.1%;加上政府专项债券还本、调出资金等1.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9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主要是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9亿元,累计结余16.5亿元。
项 目 |
收入 |
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8.2 |
14.1 |
-5.9 |
2.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4.2 |
4.2 |
0 |
0.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3.1 |
1.9 |
1.1 |
3.9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基金 |
5.6 |
5.6 |
0 |
8.1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1 |
4.2 |
-0.1 |
0.8 |
失业保险基金 |
0.4 |
1.4 |
-1 |
0.2 |
工伤保险基金 |
0.3 |
0.4 |
0 |
0.2 |
合计 |
25.9 |
31.8 |
-5.9 |
16.5 |
图表3: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底省财政厅下达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0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2亿元。
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5.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6亿元。债务期限包括3年、5年、7年、10年、15年、30年等,利率在2.42%—4.32%之间。
2020年当年全市共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1亿元,再融资债券10.3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下级财政结算后,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更加积极作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三大攻坚战、政府投资项目等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狠抓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压奋进,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1. 立足“稳”,保障财政收支健康运行。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影响,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和组织调度,既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又多措并举,促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收支运行基本平稳。
2. 突出“保”,守住“三保”支出底线。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强化“三保”预算支出动态分析,贯彻落实“三保”月报统计制度;建立“三保”风险预警,做好应急处置,高度关注工资性支出和民生支出。2020年,财政安排“三保”支出44亿元,市、镇两级均按照要求足额保障到位。安排基本民生支出14.8亿元,就业、社保、医疗、教育和省、市十项民生实事得到全面落实。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9.8亿元,总体分配率100%,支付率97.5%,惠及47户企业、66.4万人次,资金服务集成效应得到充分体现。
3. 着眼“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对2020年所有专项支出进行逐项梳理,按照规定比例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578万元。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预算约束管理机制,将202项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117项。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全年预算调整、临时预算同比减少12%,切实维护人大批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库款管理,建立动态分析机制,累计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4亿元,全部统筹用于扶贫、“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
4. 聚力“惠”,贯彻减税降费政策。专班推进“减税降费纾困惠企服务”,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企业近年来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情况和受疫情影响所面临的困难。会同税务部门研判道路货运、废旧金属材料等行业税收形势,坚实税收征管基础。强化税收征管风险评估,增强形势预判和科学决断能力。不折不扣精准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6.2亿元(其中社保费3.9亿元),加上2019年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年减税降费18.6亿元(其中社保费4.6亿元)。
(二)创新突破,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
1.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类资金26.6亿元,比上年增加6.8亿元,增长34%。主要包括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资金2.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2亿元,干线公路、内河航运省级补助资金1.3亿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亿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中央补助资金8000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73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51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补助资金6435万元等,抓住了政策机遇,支持了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
2. 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全年申报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1亿元,增长306%。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增长36%;专项债券8.6亿元,增长532%。申报的9个专项债券项目全部顺利纳入省财政厅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准备库,申报项目入库率100%。
3. 规范高效实施PPP项目。正在推进的17个PPP项目,总投资99.9亿元,其中入管理库项目16个,落地率100%。客运枢纽站及配套工程项目2020年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城市集中供热工程(二期)项目2020年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储备清单。
(三)强化支撑,着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 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千方百计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政策落实。按照“不破法规破常规、不破体制建机制、不破程序优流程”的原则,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用好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亿元;筹措疫情防控专项经费828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定点救治场所(妇女儿童医院)改造;筹措疫情项目贷资金额度6000万元和国际金融组织新开发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更新提升医疗设备和救护车等,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出现不敢就诊现象,市、镇两级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2.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产业转型发展作为财政政策支持的重要着力点,积极筹措扶持企业发展资金2.8亿元,大力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业结构调整、企业规模化发展等。支持中国白银城、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纳米材料产业园、食品饮料项目建设,助力拉长产业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投入,全年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增长4.8%。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3806万元,用于技术改革和绿色化改造;安排科技奖励资金2816万元,扶持企业研发、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等;投入科技专项资金737万元,支持科技大市场、科学研究等。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739万元,有效降低创业人员经营成本。
4.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采购和金融服务环境,打造财政金融最佳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互联网+政府采购”机制,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缩短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布和合同签订时间,提高采购效率。逐步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在教育、住建、交通、林业、人社5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点。建立完善周转还贷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全年发放应急转贷资金3.5亿元。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担保贵的困境,全年发放“助保贷”贷款9128万元。新冠疫情后,国有企业带头彰显责任担当,投资集团、国资运营公司、粮业公司共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租金101万元,为促进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5.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调研摸底、及时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和资金需求。协调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等,向98家企业发放贷款12.8亿元。积极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推广应用,引导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鼓励各银行对复工复产企业、小微企业执行优惠利率和费用减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政银企沟通衔接,9家银行向234家企业发放贷款18.1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铆足干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41万元,主要用于“联镇带村”产业扶贫、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47个项目,资金支付率100%。安排行业扶贫资金6279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等,支持教育、生态、就业等行业扶贫。在全省组织的扶贫成效考核和扶贫绩效评价工作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共获得省财政厅奖励资金1700万元。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四大体系作用,向503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046万元,逾期金额为零,金融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
2.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安排污染防治资金9.2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7735万元,推动生态济源建设。安排2.8亿元,保护修复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等。筹措4.3亿元,实施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工程。筹措4500万元,支持冬季取暖“双替代”项目。筹措1800万元,建设富士花园等供热管线项目。筹措1855万元,用于热源清洁替代项目。安排2450万元,补贴供热企业,确保城市供暖正常运转。出台《济源市公交规制管理办法》,安排2280万元,用于公交运营亏损补贴、公交免费,全力支持创建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积极推动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审计和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工作考核。
3.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印发《济源2020年度政府债务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细化政府债务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向省委、省政府报备的10年期化债方案,稳妥化解债务,实时监督各单位新增债务及化解情况。截止2020年底,各项风险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统筹结合,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1.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涉农惠农补贴资金9698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机购置等。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66万元,持续增强农业保障能力。筹措4295万元,支持新建克井镇西部高标准农田2万亩,惠及2.5万人。安排2819万元,改造农户厕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厕所革命”。筹措2100万元,全面完成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筹措98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2.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上级奖补资金及债券资金2.3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和干线公路建设。安排1.4亿元,改革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安排1.2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兑现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和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371万元,继续推进土地开发,并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奖补。安排5840万元,用于第三水厂配水管网和城区配水管网连接项目。安排2500万元,用于愚公路道路改造项目。
3. 有力支持镇级经济发展。印发《关于调整济源示范区与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对市镇两级的收入、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出台《关于促进各镇总部经济财政政策的通知》《关于各镇总部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建立楼宇(总部)经济企业信息库,促进各镇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安排镇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亿元,大力支持镇级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土地整治、环境整治、村级组织运转、农村公益事业等。
(六)加大投入,保障人民生活改善
1. 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亿元。落实稳就业促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7万人,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4.8万人。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居民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892元。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等补助资金9793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5.8亿元。出台《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安排8456万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安排6130万元,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安排3817万元,落实教师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安排3700万元,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安排1940万元,办好农村小学在校生营养餐计划和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等民生实事,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3.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亿元。安排1131万元,支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928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投入886万元,开展送戏下乡、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及戏剧进校园等。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1亿元。安排1.8亿元,用于提升医疗救治能力、传染病救治网络等项目,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2.8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50元,有力支撑健康济源建设。
4.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1亿元。完成公租房分配1098套,提高住房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筹措512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还本付息。筹措3130万元,实施2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善3661户居民生活环境。
5.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公共安全支出3.9亿元,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平安济源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扎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强化对辖区内两类、三类金融机构监管,52起非法集资案件全部司法审结,其中16起已销案并完成资金兑付,达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总体目标。
(七)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管理职能
1. 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部分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标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增加并同步批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做到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绩效“双公开”。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2020年在各部门全面开展自评基础上,对20个民生领域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金额3.2亿元。
2. 全面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预算项目库,细化项目分类,项目库录入项目1886个,金额99.2亿元,为预算编制提供切实依据。积极申请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和国开行政策性融资,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20年财政共落实资金18.9亿元,用于89个政府投资新建和续建项目,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并实施跟踪问效,资金支付率80%,比上年同期增长7.5%。
3. 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向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1.1亿元,审批投资集团发行30亿元企业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圆满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签订具体移交协议33份,移交企业退休人员6287人。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制,住建局等单位所属16户企业实施产权转让、重组整合后,实现全市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积极开展“两类公司”试点改革,将济钢医院、济钢幼儿园评估后的2151万元净资产注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各企业设立企业党组织,实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印发审批备案指南,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健康发展。
4. 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明确购买服务事项,实行“先预算、后购买”的预算管理方式,坚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综合性评审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和规范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意识及行为。全年39家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8项7725万元。
5.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任务台账,逐项逐环节落实。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服务,规范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按照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要求,财政金融领域2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受理率达到100%,入驻实体大厅率达到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96.3%,行政许可即办件占比达到100%,行政许可承诺时限压缩比达到95.1%。
(八)完善机制,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1. 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扎实开展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实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综合治税工作,修订完成《济源涉税信息基本目录》,细化丰富信息采集内容,健全综合治税运行体系。2020年综合治税平台系统共采集33个部门,775张报表,248万条涉税数据信息,共查补入库税款2.3亿元。
2. 不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水平。将市镇两级实行集中支付的543家单位和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制定18大类35条监控规则,建立动态监控分级预警机制和定期分析制度,实行两岗监控,实现财政资金支付全流程、无死角监控。2020年共监控财政资金21.8万笔,金额114.3亿元。拓宽电子化改革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真正实现单位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资金支付业务目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持续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开启财政票据自动赋码、自动生成、自动核销“三合一”的电子化管理模式。
3. 不断提升预算评审质量。切实发挥预算评审职能作用,完成评审项目368个,送审金额29.1亿元,审定金额26.9亿元,审减金额2.2亿元,审减率8%,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支出管理水平。扎实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评审制度,提高评审效率。
4. 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启动公物仓管理工作,印发《济源示范区公物仓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资产清查核实,对2020年全市各单位申报达到报废条件价值7511万元的资产进行规范处置及批复。全面梳理全市企业(含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现状,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编制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内容涵盖市直91个部门、403家单位的各类财务报表及1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全面真实反映政府财务情况,得到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
5. 持续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全市范围内预算公开工作步调和部门预算公开文本模板,方便部门操作、公众解读。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公开内容涵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新增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除涉密部门外,预决算做到100%公开。
6.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对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稳步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济源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仍不充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需进一步强化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示范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实事;统筹财政资源,推进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 编制原则:实事求是,科学测算;零基预算,突出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2021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通盘考虑,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按照6%以上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结余结转资金1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0.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0.3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再适时调整,待镇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1亿元,镇级上解收入12.3亿元,市级一般预算收入总计6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亿元,补助镇级支出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1亿元,市级一般预算支出总计67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加上提前通知转移支付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4亿元,用于社会保险各项支出。
5. 2021年市级主要支出安排
2021年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使用,合计74.2亿元,全部安排支出。
=人员支出23.9亿元。主要用于居民、老失地居民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社保及刚性增资等。
=运转类支出1.5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办公、水电暖、差旅费等费用。
=民生政策类支出8.8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敬老补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义务兵优待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个案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费,医疗救助,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免费“两筛”及“两项”检查项目,基本火化费免除,农村小学生营养餐计划,民办教师养老补助,配套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农业保险配套,动物防疫补助,冻猪肉应急储备,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医疗伙食等费用,各项慰问经费等。
=重点和刚性支出28.4亿元。主要用于兑现企业优惠政策,污染防治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设备及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支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育延时服务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金、免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参保退休人员体检费,中小学师资培训经费,引进高层次高成就人才工作经费,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消防支出,燃气、热力、供水等方面支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园林环卫企业化运营改革经费,征地拆迁成本、对口支援新疆资金等。
=一般性支出10.3亿元。主要用于耕地提质改造补助项目,土地开发支出,增减挂钩项目及指标使用费支出,国土资源管理经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林水改革发展资金,新闻传媒中心改革推进资金,宣传文化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资金,道路大中修和日常小修保养及干线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路灯电费,城乡规划编制及评审费用,机关事务管理经费,环保监测等支出,财税审计管理经费,人力资源、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工作经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招商引资经费等。
=预备费1.3亿元。按预算法要求安排,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与上年持平。
在市人代会召开之前,市财政对本级基本支出和参照上年同期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项目支出、上年结转支出等必要支出进行了支付。
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紧盯目标任务,勤耕细管保增收
1. 抓好财源建设。全面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援企纾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筹措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健全财政支持政策。支持钢铁、有色、化工等我市传统优势行业和企业发展,统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稳定提升现有财源的贡献率。积极培育城镇建设财源、现代农业财源,支持商务、旅游、科技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2. 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高度关注制造业、房地产、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业等行业经济指标及税收完成情况,积极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和我市自身结构性矛盾等问题。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情况分析,及时预测收入趋势。
3. 完善征管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红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联合税务、公安、检察等部门,监测税收风险点,根据征收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疑点问题,形成税收征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部门协同作用,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利用,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效率,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二)发挥资金撬动,全力以赴谋发展
1. 拓宽各种融资渠道。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密切关注国家、省政策调整动向,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找准与我市的对接点,集中力量谋划和选择项目,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抓住机遇,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限额。灵活运用政府投融资平台、PPP等方式,吸引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充分发挥金融类企业的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协调银行扩大信贷规模。
2.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化城乡融合、济洛融合发展,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全流程跟进政府投资项目,加强项目谋划,安排项目前期费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跟踪项目绩效,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助推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及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尽快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物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3. 继续打好攻坚持久战。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和专项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实施美丽乡村绩效评价,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和村级公益事业管理,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高标准打造沿黄北岸生态走廊和沁河生态廊道。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持续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防金融风险。
(三)关心民生福祉,科学统筹优支出
1. 勤俭节约盘存量。继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力度,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闲置的资金,统筹调整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 坚决兜底保民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防控物资供应。优先足额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各项民生事业统筹并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足额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数据共享,确保直达资金发挥实效。
(四)聚焦依法理财,深化改革促规范
1. 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新一轮市与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增强镇(街道)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用好楼宇(总部)经济财政政策,打破地域界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支持镇级经济发展。
2. 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零基预算,减少数字依赖。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项目库,实施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
3.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改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降低采购交易制度性成本。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创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再提升
1.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批复下达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程序报批。严肃财经纪律,不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提高财政收支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水平,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运行成本。
2. 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强化绩效引导,发挥财政、审计协同联动作用,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机制。深化预决算公开,健全预决算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加快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指导各投融资公司在专项收益债、企业债、项目融资等方面进行项目运作。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继续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统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一体化、全流程管理,加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意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埋头苦干,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面建设又富又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济源而不懈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的绚丽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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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收支活动,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财政职能:是财政作为国家政府分配社会产品、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是履行和实现政府职能的手段,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包括:优化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节、调控稳定经济、监督管理。
●财政收入: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税收收入:是国家依据国家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收入,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当前我国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关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船舶吨税、房产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契税。
●非税收入: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罚没等方式(统称征收)取得的财政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资金。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为准确反映和科学分析支出活动的性质、结构、规模以及支出的效益,将财政支出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归纳。我国现行支出分类采用了国际通行做法,即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反映政府做什么。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支出;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农林水、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支出;其他支出等。
●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类,反映政府的钱怎么花。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其他支出。
●地方政府债务:是地方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除以上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确定政府债务限额,具体到地方,由省政府确定地市债务限额。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债务限额。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又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一般债务:是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政权建设、市政道路、社会保障、农业及农村建设等公益性项目资本性支出。
●专项债务: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融资与项目收益可自平衡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性支出。
●再融资债券:是为了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发行的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按照申请发债数与到期还本数孰低的原则”确定。
●财政体制: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体制基本要素包括:收入划分、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现行财政体制: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范围的基础上确定其相应的财权和支出责任,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规范划分支出责任,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无偿的财政资金转移所制定的制度。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主要是按下级政府人口数、学生数、参保人数、粮食产量以及财政收支缺口等因素确定。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当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零基预算:指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全部收支都纳入政府预算进行管理,并按照各自功能和定位,科学设置政府预算的结构和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按收费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为监控重点,实时接收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和代管资金支出信息,采用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纠正预算单位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的一种综合监管体系。
●PPP: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楼宇(总部)经济(《报告》第13页第5行):各镇引入济源境外外来投资企业入驻其总部基地的,镇级税收归招商引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