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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市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10

来 源:预算局

   —— 2015年8月31日在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胡亚锋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0.7亿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政策要求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从今年起,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类,其中一般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今年,全国人大批准地方政府发行新增债券6000亿元。核定河南省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0亿元,专项债券22亿元。5月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函》(豫财预函〔2015〕2号),按照上年基数和债务限额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我市2015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转贷额度0.7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14年我市债券0.9亿元,扣除0.2亿元本金得出0.7亿元)。财政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将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我市政府债券安排原则和安排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函》(豫财预函〔2015〕2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今年我市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0.7亿元按照“优先安排续建项目”的原则进行分配。拟安排的具体项目是: 

  1.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资金500万元; 

  2. 精神病院扩建项目资金300万元; 

  3. 济源六中改扩建项目资金540万元; 

  4. 荆浩祠建设工程资金170万元; 

  5. 济渎庙保护设施建设资金374万元; 

  6. 阳台宫古建筑群维修及济渎庙、阳台宫、大明寺基础设施资金55万元; 

  7. 住建局保障房项目资金2509万元; 

  8. 武警河南总队直属大队营区建设资金650万元; 

  9. 虎岭集聚区“三队合一”消防站建设资金540万元; 

  10. 封门口园区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62万元; 

  11. 老年公寓项目资金385万元 

  12. 蟒河刘庄至东蒋段河道治理工程资金124万元; 

  13. 引沁河口水电站项目资金163万元; 

  14. 高新区廉租房公租房项目资金328万元。 

  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要求,债券资金按上述方案安排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1. 增加债务收入0.7亿元,列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下“一般债务收入”科目。  

  2. 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6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7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为30.2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0.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6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7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7亿元。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理财,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