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5〕84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将济源市人民政府北海街道办事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现予以公示。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