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5-0007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与目的

(一)背景。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要求,济源示范区自2025年起纳入全国该政策实施范围。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54)文件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

(二)目的。旨在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推动建材行业和建筑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升示范区建筑整体品质,助力建设宜居、绿色、低碳城市。

二、核心目标

(一)全面覆盖。实现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全覆盖。

(二)标准引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进行采购和建设。

(三)品质提升。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和标志性、引领性项目。

三、实施范围与要求

(一)时间范围。2025年起实施。

(二)项目范围。示范区全域范围内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项目)。

(三)采购要求。1.必选类建材:必须100%采购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2.可选类建材:选用的绿色建材种类应不低于项目所涉及建材总种类的40%

(四)扩展计划。未来将视情况逐步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四、重点任务与流程管理

《方案》要求对项目应用绿色建材实施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立项时即需明确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目标,投资估算需考虑绿色增量成本。

(二)设计审查阶段。设计文件必须包含绿色建材专篇和技术参数要求,施工图审查需进行绿色预评价或出具承诺书。

(三)招标采购阶段。采购文件需将《需求标准》作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四)建设施工阶段。明确采购人、施工、监理各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立绿色建材进场专项台账,严格进场检验;分阶段自查,加强施工过程监理和监督。

(五)检测验收阶段。加强材料进场复验和实体检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绿色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鼓励项目申请绿色建筑标识。

五、支持与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工程价款的8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产业培育。鼓励建材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和产品认证,培育骨干企业,推进建立并优先采购绿色建材采信目录中的产品。

(三)中小企业扶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价格优惠等政策,完善“政采贷”融资服务。

(四)职责分工。明确财政局、发统局、住建局、工科局等各部门的牵头和协作职责,形成合力。

(五)组织与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六、政策亮点

(一)强制性与导向性结合。“必选类”强制采购、“可选类”设定最低比例,既保证了刚性约束,又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

(二)全流程管理。将绿色要求嵌入项目规划、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付款等所有环节,确保政策不走样。

(三)惠企利企。通过提高付款比例、推行过程结算、支持中小企业等措施,切实考虑并降低了供应商的参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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