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各市管国有企业:
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要求,重点加强单位账号开通、预留份额填报、采购完成额度、支持工会组织开展采购、组织国有企业采购等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总社、总工会、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3〕2号)文件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供销合用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