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2号)
一、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5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茂绪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55号融创融园G6栋1单元12层1204号
被投诉人1:济源市博物馆
地址:济源市天坛中路
被投诉人2: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五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4年2月18日对济源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2月2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当日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黑龙江茂绪图文设计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