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在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纳税人界定模糊、部分耕地占用行为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协作不力等实际问题,导致税款征缴不畅,征管出现真空地带。为破解上述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有关规定,结合济源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yczgk@126.com
2.通信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黄河大道98号)621室
联系人:姚茜 联系电话:0391-6639210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