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0月30日在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第二次会议
暨济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刘慧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4年,济源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4.56亿元,负债71.92亿元,净资产272.6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规范济源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联合机关事务中心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行为。
(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整合利用。为规范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进一步摸清各单位办公用房底数,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摸底清查、集中整合专项工作。针对办公用房清查结果,采取建立整改台账、加大处置力度、规范出租管理、推进整合调剂等方式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流程监控。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行资产配置标准和数量上限控制,结合单位资产存量、职能等合理配置,避免铺张浪费,确保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保障单位正常履职需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日常管理制度,加大资产共享共用力度,对资产出租等行为实现财政统一管理等监管;建立资产处置规范程序,采取按权限审批及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有效遏制随意处置资产等行为。
(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部署行政事业单位采取分类施策、深挖潜力等措施,对低效闲置的土地、房屋、车辆、办公设备、无形资产等,通过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利用、对外出租、处置变现等多种方式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同时建立国有资产盘活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五)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统一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从资产购入、登记、使用到处置的线上管理,同时,强化数据贯通与赋能,推动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深度对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闭环,确保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实时联动、相互印证。为预算编制、资产配置标准优化及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提升资产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配置精准化,效能更显著。以配置标准为遵循,结合资产动态存量与单位履职需求实施精准审核,通过配置前专业论证严拒超标准、非必需配置,从源头杜绝重复配置问题。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与单位履职需求的精准匹配,有效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切实遏制铺张浪费,推动行政运行效能稳步提升。
(二)存量盘活化,价值更充分。充分激活存量资产潜在价值,一是内部挖潜一批,节约331万元;二是调剂共享一批,节约267万元;三是对外处置一批,收入2.2亿元;四是市场运营一批,收入1180万元;五是招引资本一批,济水办事处14处房产注入所属国企撬动资金700余万元;六是招引项目一批,盘活土地4200余亩用于河南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钢构等项目。
(三)处置规范化,安全更牢固。严格落实分级审批、专业核查、第三方评估等处置要求,保障资产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公开方式实现处置残值最大化回收,同步建立处置后跟踪核查机制,形成处置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在处置环节的流失风险,筑牢了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举措
(一)强化制度体系,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全周期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意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加大对资产管理政策及各项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周期管理。
(三)聚焦问题整改,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审核及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