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动济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政策依据
《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办法》《济源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济源示范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奖补项目建设范围和标准、项目确定、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奖补项目按照村级申请、镇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备案等程序进行。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项目库,建立济源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专家评审机制。项目确定时,由市级财政部门从项目库中按各镇项目编号顺序安排确定。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镇政府,市镇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项目的监督检查。市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项目绩效评估与结果运用。
四、征求意见情况
《济源示范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征求了各乡镇的意见,各乡镇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