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程序和行为,急需出台《济源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细则》制定印发的必要性
我市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都没有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清算及移交手续,由于长时间不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清算及移交手续,造成相关资料遗失和产权登记滞后等有关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程序和行为,按照领导要求,拟定了《济源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
二、《细则》编制依据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0503号)、《河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豫财建〔2018〕7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细则。
三、《细则》主要内容
(一)规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二)明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程序
(三)规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内容
四、《细则》征求意见情况
《细则》初稿拟定后,征求了法制局等30个相关局委、镇办和部分业务科室意见,共接收5个单位意见反馈11条,经协商一致,采纳意见7条,未采纳4条。25个单位无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采纳后的稿件呈送各位领导审定。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经济建设科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