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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三举措”管好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字体[ ] 日 期:2024-09-18 来 源:济源财政   作者:【视力保护色:          】

 今年以来,济源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从项目前期准备、资金分配、资金支付三方面全面发力,不断提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项目前期“早着手”。建立完善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席机制,深入研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策投向,系统梳理、积极包装项目,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济源17.7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二是项目资金“早分配”。按照“科学规范、保障重点、统筹兼顾、注重绩效”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及时足额下达资金。截至目前,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资金分配下达至项目单位。

 三是资金到位“早支付”。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线上提示+线下提醒”相结合,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强化督促单位按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早形成支出“实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