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
济源市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政务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分工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新闻中心
图片新闻
财经要闻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发布
预算管理
会计管理
政府采购
政策解读
数据中心
预算执行
财经分析
工资查询
机关建设
党建园地
文化建设
财政风采
他山之石
互动交流
网上办事
调查征集
网民留言
我要写信
专题专栏
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
文明创建
预决算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
税收政策
PPP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会计管理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日 期:2021-02-22 来 源:财政部 作者:【视力保护色:
】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