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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投资基金?
字体[ ] 日 期:2025-01-22 来 源:济源财政   作者:【视力保护色:          】

 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其中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特点是什么?

1、政府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一般而言,可以由财政单独出资设立,也可以是由财政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

2、政府投资基金具有杠杆放大作用。政府投资基金通常采取参股投资子基金的方式,通过子基金放大政府投资基金的规模,具有放大杠杆的作用。

3、政府投资资金可以实现循环使用。传统的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大部分是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等方式,而政府投资基金是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方式是有偿的,未来可以通过退出实现资金回收到财政,具有持续性的经济社会效益。

4、投资方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植中小企业发展;设立新兴产业基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等。


投资领域有哪些?

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打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运作机制是什么?

1. 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

1)参股:政府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2)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产业导向或区域导向较强的政府引导基金,可探索通过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

2. 政府基金投资的运作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一般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扶持对象主要是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备案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

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


怎样终止和退出?

政府投资基金一般应当在存续期满后终止。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应当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方按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

政府投资基金终止后,应当在出资人监督下组织清算,将政府出资额和归属政府的收益,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政府投资基金中的政府出资部分一般应在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

政府出资从投资基金退出时,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章程中没有约定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投资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如何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