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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从2013年起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字体[ ] 日 期:2015-04-12 来 源:   作者:【视力保护色:          】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3〕17号),决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附: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享受城乡低保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

  二、初审公示:各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三、上报审核: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学院所在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中:省属高校的求职补贴的申请由省教育厅复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核拨;市属高校由所在地教育部门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当地财政部门核拨。

  四、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