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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部署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字体[ ] 日 期:2025-07-10 来 源:济源财政   作者:【视力保护色:          】

  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整顿行业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济源示范区财政局将对代理记账机构及“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



(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虚假承诺”行为。整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督促在资格申请时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各机构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报告和代理记账行业基本情况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财政局将对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三、处理处罚



  各有关机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财政局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若发现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对在资格申请中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营业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并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给予警告,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四、资料报送



 相关代理记账机构于7月31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报财政局会计科。

 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内部规范制定与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请被检查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依法接受检查。 

  联系人:姜宁

  联系电话:6639232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