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财政金融局立足职责职能,全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功能,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13万元,1.2万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其中惠及1.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300余名特困供养救助对象、200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确保了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大数据监控平台对该项资金进行实时监控,对预算指标接收、分配下达、资金支付、补贴发放等情况实行全流程管理。同时,运用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跟踪问效等方式开展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及时、数据真实、流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