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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字体[ ] 日 期:2022-05-10 来 源:财政金融局   作者:【视力保护色:          】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249日至59日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向有关区直部门和片区、镇(街道)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59日,收到意见反馈共32条,全部来自片区、镇(街道)区直部门以及,其中无意见27条,提出意见5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强概算和初步设计工作、项目审计监督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3条、部分采纳以及未采纳2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1.项目单位要依法编制投资概算和初步设计,未按要求编制并报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或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财政金融局不予接收项目的评审。2.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其他项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党工委、管委会委办事项除外)。3.未按要求报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财政金融局不予接收项目的评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或概算审批后,应该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再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核定概算调整;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部分采纳以及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意见已在《通知》中包含以及意见表述与《通知》内容关联性不强。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