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4-00121
主题分类:
财政;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五龙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处置的请示》的批复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五龙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处置的请示》的批复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处置的请示》(五政文〔202421号)已收悉,结合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单位申请事项

五龙口镇人民政府申请处置通用设备42件,账面原值298358.8元。主要是监控设备、空调、台式电脑、电话机、ups电源等。

二、财政部门核审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操作规则》《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经核审,该批资产达到报废条件。

三、批复

同意你单位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废处置以上资产,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批复收悉后,请你单位按程序处置并做好相关资产账务处理工作,同时按固定资产信息分类调减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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