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济管市监办〔2024〕104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单位申请事项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6月购置的简易泡沫板房,原用于河南省矿用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办公,账面原值共计101800元。目前该资产已拆除,现申请处置并核销资产卡片。
二、财政部门核审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操作规则》《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经核审,该批资产达到报废条件。
三、批复
同意你单位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废处置以上资产,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批复收悉后,请你单位按程序处置并做好相关资产账务处理工作,同时按固定资产信息分类调减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