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6-000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标  题:
​ 济源更新2026年重型货车纯电动化补助政策
济源更新2026年重型货车纯电动化补助政策

2月4日,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2026年继续受理相关企业重型货车电动化更新补助申请,对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申请流程等进行明确。

补助范围方面,纳入补助的纯电动重型货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纯电动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牵引车及市政环卫车辆;补助对象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所列项目涉及主体,重点企业延伸至安装货车运输门禁的所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包括与其签订运输合同、承担运输任务且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重点企业采购纯电动车申请补助数量,不得超过实际运输需求量;与重点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的物流企业,若已按其需求量申请补助,该重点企业再行采购的,不得重复申请。采购纯电动货车申请补助,无需报废现有柴油车辆。

补助标准为:2026年1月1日起采购的纯电动重型货车,按售价(含税价)的10%给予补助(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单台车最高补助不超过7.5万元;2025年内采购的纯电动重型货车或新采购的厂内盘运车,按售价(含税价)的8%给予补助(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本次补助资金有限,预计补助500辆,实行先购先补、补完为止,补贴资金具体计算时,以金额前三位数字为准,后续数字均按0计算。

《通知》明确,有以下三种情形的,不列入补助范围:领取补助资金后,同一辆车交易后再次申请补助资金的;非厂内盘运车且未在本地入户注册的车辆;通过旧车过户申请补助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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