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过程中的争议解决、专家论证等流程,全面夯实制度管理,推进财政评审制度规范化、责任明晰化、流程标准化,根据《济源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济源市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济源市预算评审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济源财政评审争议调解办法(试行)》《济源市市级财政评审专家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济源市市级财政评审争议调解办法(试行)
2.济源市市级财政评审专家论证实施办法(试行)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