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18-0003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标  题:
​ 财政工作概况
财政工作概况

【概况】

 2017年,全市全口径收入完成80.7亿元,迈上80亿元台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亿元,突破4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2.2%,税收比重排名全省第一,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亿元,增长14.9%,其中八项支出44.8亿元,增长1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9%。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先后荣获“全国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等2项国家级荣誉,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40余项省市级荣誉30余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财政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市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0亿元,实际完成40.4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6亿元,执行中因增加上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5.3亿元,实际完成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4.9%。

2017年,市人代会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06亿元,实际完成26.3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2亿元,执行中因增加上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5.8亿元,实际完成5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4.1%。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上级补助、镇级上解和补助镇级、上解上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项目,即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收入和支出总计均为52.9亿元,实际完成均为85.1亿元,其中:市级收入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77.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市人代会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亿元,实际完成7.3亿元,为预算的125.4%,增长71.1%。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6.6亿元,实际完成6.5亿元,为预算的98.5%,下降1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市人代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3万元,实际完成73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市人代会批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6.5亿元,实际完成22.7亿元,为预算的85.4%;支出预算23.2亿元,实际完成21.7亿元,为预算的93.6%;收支相抵结余1亿元,滚存结余2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9亿元,支出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支出0.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3.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支出0.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支出0.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支出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支出2.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支出1.2亿元。

【财政改革与管理】

2017年,市财政局主动担当,深入研究政策,强化预算管理,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中期规划编制机制日趋完善。2017年,市财政局在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完成了2017年预算编制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断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二是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加大。2017年,市财政局制定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运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清理整合力度,财政专项资金数量压减80%。

三是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市财政局建立对市、镇两级财政的各项结转结余资金月报统计分析制度,动态监控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亿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了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市镇两级全覆盖。2017年,市财政局在全面完成市级电子化运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7月31日,随着北海街道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正式上线运行,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市镇两级全覆盖,国库支付效率大大提高,集中支付占财政支出比例保持90%以上。

五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序推进。2017年,市财政局扎实推进PPP项目实施,建立完善PPP项目库,19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项目库,其中3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库。黄河东路等五个工程打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济洛高速、富士花园、职教园区高职中职建设等6个项目落地,做到了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缓解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和济洛高速项目获PPP开发性基金前期费用补贴99万元,污水处理项目获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

六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加强。2017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和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要求,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济政〔2017〕39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济政办〔2017〕50号),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自查整改,规范担保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2017年,先后争取四批置换债券12.58亿元,争取新增债券7.63亿元,保障各类项目资金需求。

七是预决算公开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在部门自行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范围,明确时间节点、公开口径、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建立“济源预决算公开平台”,将全市87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集中公开,更加方便社会监督,在全省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中,我市排名第一。

八是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2017年,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将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体制改革相结合,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6月1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发布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财办法〔2017〕37号),市财政局被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

【财政支持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2017年,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压一般保重点、压小保大、厉行节约”的原则,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全年民生支出47.5亿元,增长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1%,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各类扶贫资金,支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驻村帮扶等工作开展,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部门联动联审联批、镇级报账制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制度,加快扶贫资金拨付,2017年资金支付率达99.19%。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筹措资金3.6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等。全年基本建成保障房2057套,完成货币化安置200套,193户低收入家庭受益。拨付资金1357万元,改造农村危房466户。

三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9亿元。推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393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7205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83.4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集中和分散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6708元和4680元。及时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孤儿等补助资金,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四是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2.2亿元,主要用于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新改建中小学10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500个,8万余名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5000余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各类助学金、奖学金政策有效落实。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文艺下乡、农村数字电影、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

五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资金5.7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等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为2.6万余名困难群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增加到50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财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拨付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资金4688万元和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资金2945万元,推动企业循环发展。拨付煤矿关闭退出奖励资金2000万元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946万元,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争取上级资金3287万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9737万元,支持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科研服务平台、重大科技和产学研企合作等项目实施。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6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8笔9119万元,着力破解自主创业者融资难问题,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支持环境治理。累计拨付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节能减排降碳改造提升、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扬尘污染治理等。拨付资金3835万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是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统筹资金6.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乡村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提升交通综合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集聚区自我发展能力。拨付资金2566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五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与省豫资公司签订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了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财政政策。争取省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7000万元,支持推进道路、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力。

六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资金5175万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筹措资金238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筹措资金3249万元,支持抗旱应急饮水、农田水利设施、水土保持建设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1620万元,扶持1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安排资金964万元,解决了21个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

【财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7年,市财政局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为中心任务,积极主动作为,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2017年,市财政局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2017〕9号),注册成立了济源兴业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济源兴达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其中,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10亿元,首期基金规模1亿元;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100亿元,首期基金规模5亿元,财政资金撬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是积极兑现各类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21亿元,其中,营改增政策共计实现减税16.8亿元;落实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1.9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亿元,8.67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和办税成本。积极筹措资金4.8亿元,兑现涉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维护政府信誉。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全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累计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114项,免征49项,调低收费标准16项,全年共减少涉企收费5000余万元。

四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公布业务事项和办理流程,优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较以往缩短了30天以上,加快了项目推进速度。简化财政资金审核程序,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长压缩时间超过20天,改善了服务环境,加快了资金拨付,为预算单位和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财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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